第(2/3)页 “那会儿,她有事求我,我不肯答应。于是,她就搬到我公寓楼下,顿顿小炒肉香味儿飘我窗户里来。” “我这个人吧,又经不起美食诱惑,跑去她那里才晓得,她只会小炒肉。后来,事情给她办好,人给她勾搭走,还得天天给她当厨子。” “你说我冤不冤?哈哈,哈哈!” 笑完,她脸色渐渐沉下去,低垂的眼眸里,隐约能瞧见一点淡淡的忧郁。 “分手以后,我十几年不曾见她。偶尔炒一道东方小菜下饭,又没人陪,怎么着都是食之无味。再后来吧,天天忙,疲于奔命,也就淡忘了。” 沉凝片刻,她转而看向詹尼佛。“你来这里,也是因为初恋?那么好吃的灌汤包都不动快子,有什么故事吧!” “没有。”詹尼佛脸色一沉,即刻否认。 洛伦轻声一笑,颇有几分为君分忧的亲切感。“我见你眉宇间轻愁未散,是心上人不在?” “不是。”詹尼佛脸色更沉一些,冷一层薄薄的冰霜。估摸着洛伦再说两句,她能起身拂袖而去,让那讨饭的自个儿结账,为早点买单。 “嘶……让我猜猜……”洛伦咬住下唇,垂眼眸向下,既贴心,又牙尖。“是他初恋回了诺瓦?” 詹尼佛本就不悦的神情,霎时间乌云密布、电闪雷鸣。若不是这路边摊的包子店,有点儿动静就能引来一众路人围观,她又是赫恩家的名门闺秀,掀桌子发火这等事情不太体面,她真能一笼屉包子扣在对面那讨饭的脸上。 “还真是啊?”洛伦唏嘘一声,挥手谈笑,“你傻不傻!初恋是什么,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,懂吗?追不着,惦记!到手就是衣襟上的剩饭和蚊子血。” “我那个初恋,现在不晓得在哪里左拥右抱呢?” “大胆地放他去见初恋。能见,回头他感激你,还觉得你好。不信,你试试!” 詹尼佛深吸一口气,眸子里点点怒火逐渐降温熄灭,眼神也柔和许多。“哼……”她冷笑一声,话却说得痴痴的,“她聪明伶俐,长得冰激凌一样甜,蚊子血也能养成朱砂痣。又不是没见过! “别说见了,偷偷读她一条简讯,就已胜过千言万语。” “那人名花有主……都这样。” 洛伦闷闷地“噗嗤”一声,差点儿没喷詹尼佛一脸包子。她忍住,挥一挥手,咽下满嘴包子奉劝詹尼佛。“聪明伶俐,长得冰激凌一样甜?是不是水灵灵一双芭比眼;babyfat嘟嘟脸;笑起来一对小虎牙,戳人心尖儿上一般添彩?” 詹尼佛愣愣的不说话,夯实的神情却已认定洛伦所言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