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她点了点头,声音也轻快了些:“那......那好吧。听你的。我去给她收拾个地方。” 她再走出灶房时,脸上的表情已经自然了很多,甚至挤出了一丝算是热情的笑容,虽然略显僵硬:“那个......姑娘,外面站着累,快进屋坐吧。家里简陋,你别嫌弃。” 沈霜玥将他们俩的窃窃私语和神色变化尽收眼底。 心中冷笑:【原来是把我当成了奇货可居的‘赏金’了。】 但这反而让她松了口气。有所图就好办。 贪图钱财和安稳,远比毫无目的的善良更让她心安。 她脸上绽放出一个恰到好处的脆弱微笑,声音轻柔:“姐姐太客气了,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。若不是这位大哥好心,我方才真不知如何是好。能有一处落脚之地,已是万分感激,岂敢嫌弃。” 她这番表现得体又谦逊,丝毫不见千金小姐的骄纵,让沾衣心里又安定了几分,觉得这“赏金”似乎脾气还不错。 肖南竹也松了口气,觉得这姑娘懂事,看来他的计划可行性很高。 猎了只野兔,晚上精心炖了,把最肥美的后腿肉夹到沈霜玥碗里,憨笑道:“姑娘,吃!野味,鲜得很!” 沈霜玥道了谢,低头一闻,一股浓重的、未经任何香料处理的野兔腥膻气直冲鼻腔。 她强忍着不适,用筷子尖撕下极小一丝肉,放入口中,那原始粗犷的味道让她胃里一阵翻腾。 她立刻端起饭碗,小口小口地吃着寡淡的米饭,再不肯碰那兔肉一下。 这一幕,彻底坐实了肖南竹心中的猜想。“连这般野味都嫌弃,只肯吃白饭,定是锦衣玉食惯了的官家小姐无疑!这赏银,稳了!” 他心中暗喜,目光灼灼看沈霜玥的眼神更像是在看一尊会走路的银菩萨。 沾衣见南竹哥给她夹肉,本来这兔子完完全全可以去换几袋糙米的,竟然就这样炖了。 沾衣气愤的夹肉往嘴里塞。 村里没有秘密。 肖亭长家捡了个“天仙似的娇小姐”的消息很快传开。村民们议论纷纷,有羡慕他好运的,也有嚼舌根说闲话的。 “那小子,走了什么运?” “啧,沾衣还没过门呢,就往家里领别的女人,像什么话!” 第(2/3)页